森警院团〔2022〕6号
各分团委:
为增强学生思想引导工作的实效性,充分挖掘和宣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在校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展示警院学子风采,现决定开展2022年“警院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警院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帮助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动我院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形成“评十佳、学十佳、赶十佳、创十佳”的良好气氛,努力培养合格的预备警官。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我院2019级、2020级学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广大团员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扣分及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现无补考未过的科目且曾获得三等以上的奖学金;
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自2021年4月至今,“青年大学习”网上各期团课有未完成者取消此次评选资格。
(二)具体条件(候选人须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表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需提交个人符合相关类别的证明材料)
1.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校期间每学期均获一等及以上的奖学金;
(2)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在与专业学习相关的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发表过与专业相关的论文者优先考虑。
2.志愿之星
(1)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经历;
(2)多次组织或参加抗击疫情、社区服务、义务维修、帮老助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帮困助学、抢险救灾、大型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3)曾受到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志愿服务类的表彰;
(4)注册志愿者,2021年4月至今,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3.实践之星
(1)多次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曾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的表彰。
4.科技之星
(1)具有浓厚的科创兴趣,具有校级及以上的科创成果;
(2)科创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单位的表彰或认证者优先考虑。
5.艺术之星
(1)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关唱歌、跳舞、乐器、绘画、书法、剪纸、主持、演讲等文化艺术比赛或活动3次以上者;
(2)参加或独立完成的文化艺术作品或活动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
6.体育之星
(1)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关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等体育比赛3次以上者;
(2)在校级运动会各项目中获得过前三名的优异成绩。
7.服务之星
(1)担任院团委学生委员、委员助理,校级学生组织部门副职以上,分团委副书记、委员,大队学生分会部门正职以上,各区队区队长、团支书、警体委职务者;
(2)有3次以上组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活动的经历者;
(3)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效果显著。
8.社团之星
(1)模范担任学生社团组织负责人或参加3次以上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社团活动者;
(2)受到与社团相关的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9.自强之星
(1)有身处逆境,但勇于克服困难,坚持梦想,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的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2)因自强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10.文学之星
(1)在校级及以上刊物、报纸、网站发表过3篇以上文章;
(2)曾在校级及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三、推选名额
治安一大队2人、治安二大队2人、侦查一大队2人、侦查二大队2人、刑技一大队2人、刑技二大队2人、管理大队2人、信息大队4人、特警大队2人,院团委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酌情推荐候选人。
在校内橱窗、校园网及团委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载候选人简介,2019级、2020级、2021级每个区队民主选出2名代表(候选人不包括在内)进行投票,选出15名“警院十佳”候选人,投票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产生“警院十佳”学生。未获“警院十佳”的5名候选人作为“警院十佳”提名奖予以表彰。
四、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
按照候选人条件,大队推荐候选人,各大队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申请表(表样附后,须盖章),准备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模板附后),于
2.评选阶段(
附件:1.“警院十佳”候选人申报表
2.“警院十佳”候选人简介模板
共青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