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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第三届“警校十佳”评选大会的通知

经学生处(团委)和各团总支推荐,第三届“警校十佳”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已确定参加第三届“警校十佳”评选大会的30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各候选人简介见附件。请各候选人和各区队的会议代表于2008424(星期四)晚700在学校大报告厅参加第三届“警校十佳”评选大会,并于424日晚630准时签到入场。请各大队派一名值老师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候选人简介。下载

附件2:会议代表名单。下载

 

                                                               第三届“警校十佳”评审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第三届“警校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展示警校学子风采,宣传警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现决定开展第三届“警校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警校十佳”的评选活动,帮助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形成“评十佳、学十佳、赶十佳、创十佳”的良好气氛,努力培养合格的预备警官。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我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

(三)学习努力,刻苦训练,成绩优异,曾荣获校级以上奖励(包括校级);

(四)社会工作成绩突出,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三、推选名额

各团总支对照条件各推选9名候选人。

在学校橱窗及校园网上登载候选人简介,全校每个区队民主选出3名会议代表参加“警校十佳”评选大会,通过学生代表投票,选出15名“警校十佳”候选人。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产生“警校十佳”学生。未获“警校十佳”的5名候选人作为“警校十佳”提名奖予以表彰。

四、评选步骤

(一)推荐阶段(200842——48

按照候选人条件,团总支组织各大队推荐候选人,各团总支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申请表(表样附后,须盖章),准备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打印稿仿宋4号),于48日前报校团委。另请各候选人将本人登记照、事迹简介、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同时交于校团委。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简练。

(二)评选阶段(200849——416

411前各大队组织各区队选举“警校十佳”评选大会会议代表,并将代表名单报所属团总支审核后,由团总支汇总统一上报校团委。4月中旬召开“警校十佳”评选大会,在候选人作简短发言后由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短暂休会后宣布投票结果,产生得票前15名候选人,报校评审委员会,最终产生“警校十佳”学生。

五、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机构设在团委。

主任:王邱文

成员:林     顾其银        李德琳   侯为群    

       刘成林       包学文   林建新   张思玉

       张高文   傅冰钢   赵明生   赵京华

下设办公室。

  任:林安薇

副主任:李东秋

办公室成员:李寅庆  栾曼曼        王伟娟

六、表彰办法:

    获“警校十佳”学生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

    获“警校十佳”提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00元,并颁发证书。

 

附件:“警校十佳”候选人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〇〇八年四月三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树立我校团员先进典型,向全校师生展示在校团员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定于今年5月在全校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借此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团组织工作的发展。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广大青年学生团员和先进基层团组织,树立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共青团员的示范形象,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迎接时代的挑战。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好。获得两次(一年级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德、智、体全面发展。

3)履行义务好。按时缴纳团费,模范地遵守团章和执行团的决议,认真而有效地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名额:区队团员总数的6%,由区队团支部民主选举或推荐,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决定。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条件:

1)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且达到优秀团员标准。党员或党组织发展对象优先考虑。

2)热爱团的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在团内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

2、名额:区队团员总数的4%,听取团员意见,以大队为基层单位,提出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三)先进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本年度内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的、受团员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团员之间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

2)全体团员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不断提高,有良好的学风。

3)全体成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一年中无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及其他处分。

4)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名额:以团总支为单位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由团总支审核、上报。 

三、评选注意事项:

(一)各总支在评选中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二)各团总支必须及时完成推荐工作,在424日前上报校团委审核。

(三)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章程序进行,认真填好表格上的各项内容。 

四、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原则进行。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二)先进团支部,颁发奖状,奖励一定数量的活动经费,自行使用。

 

附件:12007-200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下载

      22007-2008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下载

      32007-2008年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下载

                                                  共青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
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动员全校广大团员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投身到争做优秀团员的活动之中,为实现我校的宏伟蓝图而积极贡献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为使这一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按照团中央“团要管团,从严治团”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广大团员的组织意识、思想意识和纪律意识,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和推动我校共青团的事业而奋斗。

二、评议期限

20075月至20084

三、评议内容

按照《团章》的要求,评议团员在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先进性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评议团员是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念;是否认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是否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是否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议等次

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

评议为“优秀”的团员必须是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带头作用明显,获两次(一年级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德、智、体全面发展;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团员不超过本区队团员总数的6%,优秀团干不超过本区队团员总数的4%。

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团员以及受团内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团员,在当年度内原则上定为“不合格”团员.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必须期限一年内改正,连续两年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根据团章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在各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本次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4411日)

以团支部为单位,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学习《团章》、《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和党的十七大文件等内容,提高团员民主评议的先进性作用。

(二)自我评价阶段(41215日)

以团小组为单位,对照《团章》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要求,总结本人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填写“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的“自我评议”栏目,并将评议表交所在团小组。

(三)民主互评阶段(41620日)

各支部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我校同学的实际情况,本次团员评议的民主互评阶段按照下述四步进行。

1、团小组评议。各团小组在收齐《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后,召开团小组会议,对本小组团员逐个进行评议,对照团员民主评议等次确定的条件,提出团员个人的评议等次的建议意见,由团小组长分别上报团员所在各团支部。

2、支部征求意见。各团支部在收到团小组的评议结果和建议等次表后,在本支部团员和本区队非团员同学中广泛征求意见。

3、检查团员证。由团支部收齐支部团员的团员证,集中到团委进行注册,并检查团费交纳情况。

4、确定优秀等次候选人。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团员的意见,结合团员个人在区队工作和活动中的实现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确定优秀等次的候选人,提交团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5、支部大会定格。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议,并初步确定本支部全体团员个人的评议等次,上报团总支审核。

(四)组织审核阶段(42124日)

各团总支对所属团员(委员)的初次等次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本总支所有团员(委员)的评议等次,并填写《团员民主评议汇总登记表》连同本次评议工作的总结上报校团委审批和备案。

(五)总结提高阶段

各团支部、团总支在民主评议团员阶段结束后,必须对这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高。对在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的问题与建议书面向校团委汇报,以便今后更圆满地做好这项工作。

各期《团员民主评议表》将于毕业前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评议活动的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应认真组织本次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要从增强团员组织意识、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抓紧、抓好、抓实。

(二)确保评议质量。全校各级团的基层组织必须严格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评议中每一阶段的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工作的开展。本次评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分老师、大队长、团总支书记分别为相应环节的第一责任人。

(三)团小组的评议、团支部的评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四)本次评议的对象为除毕业生以外的全体在校团员青年。

 

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下载

   2、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下载

 

                                        共青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
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它的任务是协助党团结教育青年一代,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了把更多的青年积极分子吸收到团内来,让他们在团组织中受教育、长才干,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校团委决定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三月下旬至四月中旬团支部考核;四月下旬团支部提名、申报;五月上旬团总支报团委审批。

二、考核标准

(一)思想坚定,积极参加《团章》学习;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热爱森林公安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支持团支部的各项工作,遵守《学生手册》,现无受处分行为,正义感强,敢于揭发各种违纪行为。

(四)学习目的明确,全年不得有补考未通过的科目。

三、考核办法

(一)经团支部讨论、决定。(半数以上人同意通过)

(二)要有两名以上团员监督考核,附介绍材料。

(三)团支部做书面推荐材料,由团总支签署意见。

(四)团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请各团总支在424日前将同意申报人员的入团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汇总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2008年青年入团登记表。下载

                                             共青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2008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首届“校园文化活动超市”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2008年校团委将举办首届“校园文化活动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作机制

“校园文化活动超市”推行项目化运作机制,面向全校各级学生组织进行项目招标。投标单位须根据项目计划提交切实可行的标书(标书内容包括活动策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并填写项目竞标申请表,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

对中标项目,校团委根据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划拨活动经费,并鼓励各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校团委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保留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利。

二、活动主题:我和祖国

各项目的创意点子必须紧扣主题,结合当今社会热点,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喜迎奥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体现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当代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突出警校的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项目计划

(一)书法、绘画比赛

(二)摄影比赛

(三)“舍”歌大赛(鼓励原创)

(四)中国传统文化周

(五)红色影视经典片段模仿大赛

(六)大学生器乐比赛

(七)家乡文化展示大赛(可以个人或团体参赛)

(八)舞蹈大赛

(九)迎奥运系列活动

1、奥运知识竞赛

2、趣味竞技比赛

3、迎奥运专场文艺演出

四、有关说明

(一)时间安排

200836,发布“校园文化活动超市”招标通知;

200837——315,投标单位提交标书;

2008316——320,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公布中标单位和中标项目;

2008321——430,中标单位分别开展中标项目。

(二)各单位可以提交除上述项目计划之外的项目策划书,对于其中的优秀策划在经过可行性论证以后可以确认为“校园文化活动超市”的正式项目,并提供相应资助。

(三)项目竞标申请表请登录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绿洲网(http://lz.forestpolice.net)下载。

(四)投标单位提交的标书需电子稿和文本稿各一份。

    (五)办公地址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林安薇、李东秋,联系电话:85878728

     附件:项目竞标申请表下载

 

                                                                共青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首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系、各党总支: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在成功组织两届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后,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提高文科大学生的自然科学素质,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决定于今年十二月份开展首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为了在此次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也为了更好地激发我校文科专业学生学习自然科学的热情,经研究,组织我校相关专业的同学参加此次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的全体在校生。

二、考试范围与形式:

(一)重点考察物质、能量、信息和宇宙、地球、生命方面的基本知识及运用这些知识的主要方法。

(二)一般考察内容为:

⒈ 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内涵、外延、作用和发展概况;

⒉ 科学技术的性质、功能、历史和发展趋势及其对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活的影响;

⒊ 尊重科学方面的基本要求;

⒋ 科学体系的结构与布局,相互间的分工、联结、交叉与融合以及由此形成的功效;

⒌ 资源与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基本知识。

(三)以考查知识面和常识题为主;不考偏题、怪题;竞赛题目全部为客观题。

(四)校内选拔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省知识竞赛的初赛为闭卷笔试,决赛在省教育电视台口试。

三、组织方式

    (一)教务处、学生处主办,负责组织报名、选拔、考务、表彰等工作。设办公电话:85878735(侯老师)、85878728(林老师)。

(二)相关4个专业的学生到区队长处登记报名,以大队为单位汇总至团委办公室。

(三)请各大队于1021日前将报名表交至团委办公室。

(四)先进行校内选拔并从中选拔700名优胜者参加省知识竞赛。

四、竞赛时间

    (一)校内选拔:2007117(星期三)下午2:00—4:00

    (二)笔试时间:2007129(星期日)下午2:00—4:00

(三)决赛时间:20083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

    (一)校内选拔赛获奖

一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人民币100元的等值奖品;

二等奖:10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人民币50元的等值奖品;

三等奖:200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人民币30元的等值奖品;

优秀奖:350名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二)在省知识竞赛中获奖,除省竞赛组委会给予的奖励外,学校相应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500元奖金,奖励2个学分;

一等奖:200元奖金,奖励1个学分;

二等奖:100元奖金,奖励1个学分;

三等奖:50元奖金。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江苏省首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的通知(苏高教会[2007]18号、苏知竞委[2007]2号)下载

      2.江苏省首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报名表下载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筹办元旦迎新联欢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

每年一次的迎新联欢会活动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增强全校凝聚力,充分展示教职工精神风貌的良机。岁末将至,为了高质量地筹办好迎新联欢会,现将有关筹办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力争把本总支范围内最优秀的表演人才和优秀节目展示在全校教职工面前,真正起到全校教职工同娱同乐、展示风采、增强凝聚力的作用。

二、以总支为单位,按要求编排好节目,一、二党总支各出4—5个表演节目,三、四党总支各出5—6个表演节目;每个总支的表演节目中不少于一个舞蹈节目,不安排集体大合唱,其他表演节目不限,尽可能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三、各总支将参加迎新联欢会的表演节目于12月23前报到政治部。本次联欢会继续举行抽奖和评奖活动。广大教职工对办好联欢会有何建议和想法,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政治部

                            协办单位:工会  各党总支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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